舂秋左传正义是孔颖达创作的经典历史小说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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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流中文网 > 历史小说 > 舂秋左传正义 作者:孔颖达 | 书号:39918 时间:2017/9/8 字数:257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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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】十有七年,舂,小邾子来朝。 夏,六月,甲戌,朔,⽇有食之。 秋,郯子来朝。 八月,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。○浑,户门反。 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大辰,房心尾也。妖变非常,故书。○孛音佩,一音 ![]() [疏]注“大辰”至“故书” ○正义曰:《释天》云:“大辰,房心尾也。大火谓之大辰。”李巡云:“大辰,苍龙宿之体,最为明,故曰房心尾也。大火,苍龙宿心,以候四时,故曰辰。”孙炎曰:“龙星明者,以为时候,故曰大辰。大火也心,在中,最明,故时候主焉。”《公羊传》曰:“孛者何?彗星也。”彗为帚也,言其状似扫帚,光芒孛孛然。妖变之星,非常所有,故书之。传称“孛于大辰西”经直书“于大辰”者,虽在其星之西,仍在大辰分度之內,故直云“于大辰”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。吴、楚两败,莫肯告负,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。长岸,楚地。○岸,五旦反。 [疏]注“吴楚”至“楚地” ○正义曰:传称“大败吴师”又云“大败楚师”是两皆大败也。纵使两皆来告,无肯自云负败者,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。传称令尹 ![]() ![]() 【传】十七年,舂,小邾穆公来朝,公与之燕。季平子赋《采叔》,(《采叔》,《诗·小雅》。取其“君子来朝,何锡与之”以穆公喻君子。) [疏]“采叔” ○正义曰:《采叔》,刺幽王慢诸侯也。云:“采叔采叔,筐之筥之。君子来朝,何锡子之。虽无予之,路车乘马。”注云:“赐诸侯以车马。言虽无子之,尚以为薄。” 穆公赋《菁菁者莪》。《菁菁者莪》,亦《诗·小雅》,取其“既见君子,乐且有仪”以答《采叔》。○菁,子丁反。莪,五河反。乐音洛。 [疏]“菁菁者莪” ○正义曰:《菁菁者莪》云:“既见君子,乐且有仪。”既见君子者,官爵之而得见也。见则心既喜乐,又以礼仪见接。 昭子曰:“不有以国,其能久乎?”嘉其能答赋,言其贤,故能久有国。 [疏]“不有”至“久乎” ○正义曰: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! 夏,六月,甲戌,朔,⽇有食之。祝史请所用币。礼,正 ![]() [疏]注“礼正”至“请之” ○正义曰: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昭子曰:“⽇有食之,天子不举,不举盛馔。○馔,仕眷反。伐鼓于社。责群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[疏]“昭子”至“礼也” ○正义曰:昭子虽不言正月,而云⽇食之礼,明此月即是正月也。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。是正法有此礼也。杀牲盛馔曰举,故“天子不举”谓去盛馔也。《郊特牲》云:“社所以神地之道也”“祭土而主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○正义曰:平子闻有此礼,而不知正月是周之六月,故止其请币,仍说正礼。慝,恶也。人情爱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○正义曰:大史以平子不识正月,故为辨之。所言慝未作,所以行伐鼓用币之礼,正当在此月也。因为说⽇食之礼,引《夏书》以证之。 ⽇过分而未至,过舂分而未夏至。三辰有灾,三辰,⽇月星也。⽇月相侵,又犯是宿,故三辰皆为灾。○宿音秀。于是乎百官降物,降物,素服。 [疏]注“降物素服” ○正义曰:降物,谓减其物采也。《昏义》曰:“⽇食则天子素服”知百官降物,亦素服也。古之素服,礼无明文。盖象朝服而用素为之,如今之单⾐也。《近世仪》注:⽇食则击鼓于大社,天子单⾐介帻,辟正殿,坐东西堂,百官⽩服坐本司,大常率官属绕大庙,过时乃罢。 君不举,辟移时,辟正寝过⽇食时。乐奏鼓,伐鼓。 [疏]“乐奏鼓” ○正义曰:“乐奏鼓”与下“瞽奏鼓”一也。乐谓作乐之人,即瞽矇也。奏训进也。孔安国《尚书传》云:“瞽,乐官。”乐官进鼓则伐之,故杜云“伐鼓也”其⽇食,王或有至社亲伐鼓之时,故《周礼·大仆》云:“凡军旅田役,赞王鼓,救⽇月食亦如之。”郑玄云“王通鼓佐击其馀面”则⽇食,王有亲鼓之时也。 祝用币,用币于社。史用辞。用辞以自责。故《夏书》曰:‘辰不集于房,逸《书》也。集,安也。房,舍也。⽇月不安其舍则食。瞽奏鼓,瞽,乐师。○瞽音古。啬夫驰,庶人走。’车马曰驰,步曰走,为救⽇食备也。○啬音⾊。 [疏]“故夏”至“人走” ○正义曰:此《尚书·胤征》文也。彼云:“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”彼季秋⽇食,亦以此礼救之。传言:唯正月朔,⽇食,乃有伐鼓用币,馀月则否。引《夏书》而与《夏书》违者,盖先代尚质,凡有⽇食,皆用鼓币。《周礼》极文周家礼法,见事有差降,唯正 ![]() ○注“逸书”至“则食” ○正义曰:杜以鸟止谓之集,故训集为安也。孔安国云:“房,所舍之次。集,合也。不合则⽇食可知。”与杜少异。 ○注“车马”至“备也” ○正义曰:杜以驰是马疾行,故云车马曰驰,步曰走。孔安国云:“啬夫,主币之官,驰取币,礼天神。”啬夫于《周礼》无文,郑注《觐礼》云:“啬夫,盖司空之属也。”则官属司空,庶人在官,若胥徒之属,使之取币而礼天神也。众人走,共救⽇食之百役也。啬夫取币未必驰车,盖驰、走相对,变其文耳。言“礼天神”者,谓天子礼。传无天子礼天神之事,文不具。 此月朔之谓也。当夏四月,是谓孟夏。”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。平子弗从。昭子退曰:“夫子将有异志,不君君矣。”安君之灾,故曰:有异志。 [疏]“不君君矣” ○正义曰:⽇食, ![]() ![]() 秋,郯子来朝,公与之宴。昭子问焉,曰:“少皞氏鸟名官,何故也?”少皞,金天氏,⻩帝之子,已姓之祖也。问何故以鸟名官。○少,诗照反。皞,胡老反。已音纪,又音祀。 [疏]注“少皞”至“名官” ○正义曰:《帝系》云:“⻩帝生玄嚣”也。《史记》云:“⻩帝正妃生二子,其后皆有天下,其一曰玄嚣,是为青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郯子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⻩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⻩帝,轩辕氏,姬姓之祖也。⻩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。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,号缙云氏,盖其一官也。○长,丁丈反。缙音进。 [疏]注“⻩帝”至“官也” ○正义曰:《史记》云:⻩帝者,少典之子,名曰轩辕,为天子,代神农氏,是为⻩帝。《晋语》云:⻩帝以姬⽔成,为姬姓,是姬姓之祖也。以少皞之立,有凤鸟之瑞,而以鸟纪事。⻩帝以云纪事,明其初受天命,有云瑞也。云之为瑞,未能审也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曰:“若烟非烟,若云非云,郁郁纷纷,萧索轮囷,是谓卿云。”或作庆云,或作景云。《孝经·援神契》曰:“德至山陵,则景云出。”服虔云:“⻩帝受命,得景云之瑞,故以云纪事。”⻩帝云瑞,或当是景云也。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,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。云为官名,更无所出,唯文十八年传云:“缙云氏有不才子”疑是⻩帝时官,故云缙云氏,盖其一官也。 炎帝氏以火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。炎帝,神农氏,姜姓之祖也。亦有火瑞,以火纪事,名百官。 [疏]注“炎帝”至“百官” ○正义曰:《帝系》、《世本》皆为炎帝即神农氏。炎帝,⾝号;神农,代号也。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,非杜义。《晋语》云:炎帝以姜⽔成,为姜姓,是为姜姓之祖也。火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 共工氏以⽔纪,故为⽔师而⽔名。共工,以诸侯霸有九州者,在神农前,大皞后。亦受⽔瑞,以⽔名官。○共音恭。大音泰,下大皞同。 [疏]注“共工”至“名官” ○正义曰:共工氏霸有九州,《祭法》文也。此传从⻩帝向上逆陈之,知共工在神农前,大皞后也。⽔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 大皞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大皞,伏牺氏,风姓之祖也。有龙瑞,故以龙为官。 [疏]注“大皞”至“命官” ○正义曰:《月令·孟舂》云:“其帝大皞。”《易·下系》云:“包牺氏之王天下也。”即大皞,⾝号;伏羲,代号也。僖二十一年传云:“任、宿、须旬,风姓也。实司大皞”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。龙之为瑞,亦未审也。此⻩帝以上四代,用云、火、⽔、龙纪事。其官之名,必用云、火、⽔、龙为之。但书典散亡,更无文纪其名,不可复知,故杜不须委说,唯有缙云见传,疑是⻩帝官耳。服虔云:“⻩帝以云名官,盖舂官为青云氏,夏官为缙云氏,秋官为⽩云氏,冬官为黑云氏,中官为⻩云氏。炎帝以火名官,舂官为大火,夏官为鹑火,秋官为西火,冬官为北火,中官为中火。共工以⽔名官,舂官为东⽔,夏官为南⽔,秋官为西⽔,冬官为北⽔,中官为中⽔。大皞以龙名官,舂官为青龙氏,夏官为⾚龙氏,秋官为⽩龙氏,冬官为黑龙氏,中官为⻩龙氏。”此皆事无所见,苟出肺肠。少皞鸟纪,不以五方名官,焉知彼四代者,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?以缙为⾚⾊,则云夏官为缙云,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,而直指青、⻩为名也?以天文有大火、鹑火,即云舂为大火,夏为鹑火,其馀何故直以西、北名火也?此皆虚而不经,故不可采用。 我⾼祖少皞挚之立也,凤鸟適至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凤鸟氏,历正也。凤鸟知天时,故以名历正之官。○挚音至。 [疏]注“凤鸟”至“之官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鶠,凤,其雌皇。”则此鸟雄曰凤,雌曰皇。《说文》云:“凤,神鸟也。”《山海经》云:“丹⽳之山有鸟焉,其状如鹤,五采而文,名曰凤皇,见则天下大安宁。”《运斗枢》云:“天枢德见,则凤皇翔。”《中候握河纪》云:尧即政七十年,凤皇止庭,伯禹拜曰:昔帝轩提象,凤巢阿阁。《⽩虎通》云:⻩帝时,凤皇蔽⽇而至,止于东园,终⾝不去。诸书皆言君有圣德,凤皇乃来,是凤皇知天时也。历正,主治历数,正天时之官,故名其官为凤鸟氏也。当时名官,直为鸟名而已。其所职掌,与后代名官所司事同。所言历正以下,及司徒、司寇、工农之属,皆以后代之官所掌之事讬言之。言尔时鸟名,如今之此官也。 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玄鸟,燕也,以舂分来,秋分去。○燕,于见反。 [疏]注“玄鸟”至“分去” ○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:“燕,玄鸟也。”《释鸟》云:“燕燕,<鸟乚>”郭璞曰:“《诗》云‘燕燕于飞’,一名玄鸟,齐人呼鳦。”《诗》云:“天命玄鸟”《月令》云:“玄鸟至之⽇”是一名玄鸟也。或单呼为燕,或重名燕燕,异方语也。此鸟以舂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分。 伯赵氏,司至者也。伯赵,伯劳也。以夏至鸣,冬至止。 [疏]注“伯赵”至“至止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鵙,伯劳也”樊光曰:《舂秋》云:“伯赵氏司至。”伯赵,鵙也。以夏至来,冬至去。郭璞曰:“似鶷<葛鸟>而大。”此鸟以夏至来鸣,冬至止去。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至也。《月令》,仲夏之月“鵙始鸣”蔡邕云:“鵙,伯劳也,一曰伯赵,应时而鸣,为 ![]() 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青鸟,鸧鴳也。以立舂鸣,立夏止。○鸧音仓。鴳,亦作鷃,于诤反。 [疏]注“青鸟”至“夏止” ○正义曰:青鸟,鸧鷃,《尔雅》无文,先儒相说耳。立舂、立夏谓之启。此鸟以立舂鸣,立夏止,故以名官,使之主立舂、立夏。 丹鸟氏,司闭者也。丹鸟,鷩雉也。以立秋来,立冬去,⼊大⽔为蜃。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。○鷩,必灭反。蜃,市轸反。 [疏]注“丹鸟”至“属官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雉之类有鷩雉。樊光曰:丹雉也。少皞氏以鸟名官,丹鸟氏司闭,以立秋来,立冬去,⼊⽔为蜃。《周礼》:王享先公服鷩冕。郭璞曰:“似山 ![]() 祝鸠氏,司徒也。祝鸠,鹪鸠也。鹪鸠孝,故为司徒,主教民。○鹪音隹,本又作隹,本或作鹪,子遥反,又子尧反。 [疏]注“祝鸠”至“教民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隹其,鳺鴀。”舍人云:“隹,一名夫不”今楚鸠也。樊光曰:《舂秋》云:“祝鸠氏,司徒。”祝鸠,即隹其。夫不孝,故为司徒。郭璞曰:“今<孚鸟>鸠”也。《诗》云:“翩翩者隹”《⽑传》云:“<隹鸟>,夫不也,一宿之鸟。”郑玄云:“一宿者,一意于其所宿之木。”又云:“夫不,鸟之悫谨者,人皆爱之。”则此是谨悫孝顺之鸟,故名司徒之官,教人使之孝也。 鴡鸠氏,司马也。鴡鸠,王鴡也。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○鴡,本作雎,七徐反。鸷音至,本亦作挚,下同。别,彼列反。 [疏]注“鴡鸠”至“法制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鴡鸠,王鴡。”李巡云:“王鴡一名鴡鸠。”郭璞云:“雕类,今江东呼之为鹗,好在江渚山边食鱼。《⽑诗传》曰:‘鸟鸷而有别’。”则鴡鸠是鸷击之鸟,又能雄雌有别也。司马主兵,又主法制,击伐又当法制分明,故以此鸟名官,使主司马之职。 鸤鸠氏,司空也。鸤鸠,鴶鵴也。鸤鸠平均,故为司空,平⽔土。○鴶,本亦作秸,简八反,又音吉。鵴,本亦作鞠,居六反。 [疏]注“鸤鸠”至“⽔土”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鸤鸠,鴶鵴。”樊光曰:《舂秋》云:“‘鸤鸠氏,司空’。心平均,故为司空。”郭璞曰:“今之布穀也。”孙炎曰:《方言》云:“鸤鸠,自关而东谓之戴胜。”陆机《⽑诗义疏》云:“今梁宋之间谓布穀为鴶鵴。”则布穀是鸤鸠明矣。而杨雄云:鸤鸠是戴胜也。今戴胜自生冗中,不巢生,雄言非也。《诗》云:“鸤鸠在桑,其子七兮。”《⽑传》云:“鸤鸠之养其子,朝从上下,莫从下上,平均如一。”是鸤鸠平均,故为司空。《尚书·舜典》云:“伯禹作司空,帝曰:禹,汝平⽔土,惟时懋哉。”是司空主平⽔土也。 慡鸠氏,司寇也。慡鸠,鹰也。鸷,故为司寇,主盗贼。○慡,所仗反。 [疏]注“慡鸠”至“盗贼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鹰,鶆鸠”樊光曰:“来鸠,慡鸠也。《舂秋》曰:‘慡鸠氏司寇。’鹰鸷,故为司寇。”郭璞曰:“鶆当为慡,字之误耳。《左传》作慡鸠,是也。”鹰是鸷击之鸟,司寇主击盗贼,故为司寇。 鹘鸠氏,司事也。鹘鸠,鹘雕也。舂来冬去,故为司事。○雕,陟 ![]() [疏]注“鹘鸠”至“司事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云:“鶌鸠,鹘鸼。”舍人曰:“鶌鸠,一名鹘鸼,今之班鸠也。”樊光曰:《舂秋》云:“鹘鸠氏司事”舂来冬去。孙炎曰:“鹘鸠,一名鸣鸠。”《月令》云:“鸣鸠拂其羽。”郭璞云:“今江东亦呼为鹘鸼,似山鹊而小,短尾,青黑⾊,多声。”即是此也。旧说及《广雅》皆云班鸠,非也。所论班鸠、鸣鸠,虽有异同,其言舂来冬去,旧有此说。家国营事,缮治器物,一年之间,无时暂止,故以此鸟名司事之官也。司事谓营造之事,于六官皆属司空。此司空、司事各为一官者,古今代异,犹如《舜典》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。 五鸠,鸠民者也。鸠,聚也。治民上聚,故以鸠为名。 [疏]注“鸠聚”至“为民” ○正义曰:“鸠,聚”《释诂》文也。治民尚其集聚,恶其流散,故以鸠为官名, ![]() 五雉,为五工正,五雉,雉有五种。西方曰鷷雉,东方曰鶅雉,南方曰翟雉,北方曰鵗雉,伊洛之南曰翚雉。○种,章勇反,下同。鷷音存,又音遵,本或作蹲。鶅,侧其反。翟音狄,又音浊。鵗,本又作希,如字,一音丁里反。翚,许韦反。 [疏]注“五雉”至“翚雉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雉之属十有四,其说四方之雉,西方曰鷷,东方曰鶅,南方曰翟,北方曰鵗。舍人曰:“释四方之雉名也。”杜言四方之雉,唯南方不同也。《释鸟》又云:“鸐,山雉。”樊光曰:“其羽可持而舞。《诗》云:‘右手秉翟’。”郭璞云:“长尾者。”《尔雅》之文,翟与众1别。而贾逵亦云:“南方曰翟雉。”则先儒相传为说,杜从之也。《释鸟》又云:“伊洛而南素质、五采皆备成章曰翚”李巡曰:“素质、五采备具,文章鲜明曰翚。”孙炎曰:“翚雉,⽩质,五采为文也。”传言五雉,必取五方,伊、洛,土之中区,明其取翚雉,与四方之雉为五也。贾逵云:西方曰鷷雉,攻木之工也。东方曰鶅雉,搏埴之工也。南方曰翚雉,攻金之工也。北方曰鵗雉,攻⽪之工也。伊洛而南曰翚雉,设五⾊之工也。樊光注《尔雅》四方之雉,配工亦与贾同,唯翚雉不配工耳。案贾、樊所言之工,出于《考工记》耳,而《考工记》更有刮摩之工,凡有六工,非唯五也。且记是后世之书,少皞时工未必如记所说。又以工配雉无所冯据,不可采用。故杜不言。 利器用,正度量,夷民者也。夷,平也。○量音亮。 [疏]“利器”至“民者” ○正义曰:雉声近夷,雉训夷,夷为平,故以雉名工正之官,使其利便民之器用,正丈尺之度,斗斛之量,所以平均下民也。樊光、服虔云:雉者夷也。夷,平也,使度量、器用平也。 九扈,为九农正,扈有九种也。舂扈鳻鶞,夏扈窃玄,秋扈窃蓝,冬扈窃⻩,棘扈窃丹,行扈唶唶,宵扈啧啧,桑扈窃脂,老扈鷃鷃。以九扈为九农之号,各随其宜以教民事。○扈音户。鳻,扶云反,又如字。鶞,敕伦反。唶,侧百反,又子夜反,又助额反。啧音责,又音赜。 [疏]注“扈有”至“民事” ○正义曰:《释鸟》自“舂鳸鳻鶞”至“宵扈啧啧”凡七鳸,其文相次,与此注正同。李巡总释之云:“诸扈别舂、夏、秋、冬四时之名。唶唶、啧啧,鸟声貌也。”郭璞曰:“诸鳸皆因其⽑⾊、音声以为名。窃蓝,青⾊。”《释鸟》又云:“鶨,<其鸟>老。鳸,鴳。桑鳸,窃脂。”注《尔雅》者,舍人、李巡、孙炎、郭璞皆断老上属,鳸下属,解云:“鶨,一名<其鸟>老。鴳,一名鳸。鳸,雀也。”唯樊光断鶨<其鸟>为句,以老下属,注云:“《舂秋》云:‘九扈为九农正。’九扈者,舂扈,夏扈,秋扈,冬扈,棘扈,行扈,宵扈,桑扈,老扈。”是以老为下属,唯鴳不重耳。李巡云:“窃脂一名桑扈。”郭璞曰:“俗谓之青雀,觜曲,食⾁,好盗脂膏,因名云。”郑玄《诗笺》云:“窃脂,⾁食。”陆机《⽑诗义疏》云:“窃脂,青雀也,好窃人脯⾁及筩中膏,故以名窃脂也。”诸儒说窃脂,皆谓盗人脂膏也。即如此言,窃玄、窃⻩者,岂复盗窃玄、⻩乎?《尔雅·释兽》云:“虎窃⽑,谓之虦猫”“魋,如小熊,窃⽑而⻩”窃⽑皆谓浅⽑,窃即古之浅字。但此鸟其⾊不纯。窃玄,浅黑也。窃蓝,浅青也。窃⻩,浅⻩也。窃丹,浅⾚也。四⾊皆具,则窃脂为浅⽩也。其唶唶、啧啧,则声音为之名矣。其舂扈鳻鶞,樊光云:“鳻鶞,言分循也。舂扈分循五土之宜。”乃以人事名鸟,其义未必然也。《尔雅》老扈鴳字不重,贾、服皆云‘鷃鷃’,亦声音为名也。贾逵云:“舂扈分循,相五土之宜,趣民耕种者也。夏扈窃玄,趣民耘苗者也。秋扈窃蓝,趣民收敛者也。冬扈窃⻩,趣民盖蔵者也。夏扈窃丹,为果驱鸟者也。行扈唶唶,昼为民驱鸟者也。宵扈啧啧,夜为农驱兽者也。桑扈窃脂,为蚕驱雀者也。老扈鷃鷃,趣民收麦令不得晏起者也。”舍人、樊光注《尔雅》,其言亦与贾同,其意皆谓以扈为官,还令依此诸扈而动作也。然则趣民耕耘,及收敛盖蔵,其事可得召民使聚,而总号令之。其为果驱鸟,为蚕驱雀,岂得多置官,方使之就果树,⼊蚕室,为民驱之哉?又昼驱鸟,夜驱兽,不可竟⽇通宵常在田野。溥天之下,何以可周?且其言不经,难可据信也。杜云“以九扈为九农之号,各随其宜以教民事”以旧说不可采用,又不能知其职掌,故末言之。 扈民无 ![]() ![]() [疏]“自颛”至“故也” ○正义曰:传言“少皞挚之立也,凤鸟適至”则凤鸟以初立时至也。因其初立而有此瑞鸟,遂即以鸟纪事。云、火、⽔、龙,亦以初立而有此瑞,用之以纪庶事。自颛顼以来,初立之时,既无远瑞,不能纪于远,而乃纪于近。天瑞远,民事近。为民之师长,而命其官,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。 仲尼闻之,见于郯子而学之。于是仲尼年二十八。 [疏]注“年二十八” ○正义曰:沈文何云:“襄三十一年注云:仲尼年十岁。计至此年二十七,今云二十八,误。” 既而告人曰:“吾闻之,天子失官,学在四夷,犹信。”失官,官不脩其职也。传言圣人无常师。 [疏]“失官学在四夷” ○正义曰:王肃云:郯,国中也,故吴伐郯,季文子叹曰:国中不振旅,蛮夷⼊伐,吾亡无⽇矣。孔子称学在四夷,疾时学废也。郯,少皞之后,以其后则远,以其国则小矣。鲁,周公之后,以其世则近,以其国则大矣。然其礼不如郯,故孔子发此言也。失官为所居之官不脩其职也。仲尼学乐于苌弘,问官于郯子,是圣人无常师。 晋侯使屠蒯如周,请有事于雒与三涂。屠蒯,晋侯之膳宰也。以忠谏见进。雒,雒⽔也。三涂,山名,在陆浑南。○蒯,苦怪反。雒音洛。苌弘谓刘子曰:“客容猛,非祭也。其伐戎乎?陆浑氏甚睦于楚,必是故也。君其备之!”乃警戒备。警戒以备戎也。 ![]() ![]() 冬,有星孛于大辰,西及汉。夏之八月,辰星见在天汉西。今孛星出辰西,光芒东及天汉。○夏,户雅反,下文同。见,贤遍反。 [疏]注“夏之”至“天汉” ○正义曰:星孛文在冬,下经、传皆无其月。但冬以十月为初,故以夏之八月解之也。《月令》:“仲秋之月,⽇在角,昏牵牛中。”大辰是房心尾也。其星处于东方之时,在角星之北,故以八月之昏,角星与⽇俱没,大辰见于西方也。天汉在箕、斗之间,于是时天汉西南东北琊列于天,大辰之星见在天汉之西也。今孛星又出于大辰之西,而尾东指光芒,历辰星而东及天汉也。 申须曰:“彗所以除旧布新也。申须,鲁大夫。○彗,似锐反,又音息遂反。 [疏]“彗所”至“新也” ○正义曰:彗,扫帚也,其形似彗,故名焉。帚,所以埽去尘彗星象之故,所以除旧布新也。言此星见,必有除旧之事。 天事恒象,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。今除于火,火出必布焉。诸侯其有火灾乎?”今火向伏,故知当须火出,乃布散为灾。○向,许亮反,又作乡。梓慎曰:“往年吾见之,是其徵也。徵,始有形象而微也。火出而见。前年火出时。○见,贤遍反,下及注并同。今兹火出而章,必火⼊而伏。随火没也。 [疏]“今兹”至“而伏” ○正义曰:梓慎云:往年吾见之,是其徵也。当时火出之时,而彗星已见,是随火而行也。今年火星之出,而彗星章明,是彗渐益长,未即消灭,必当火⼊之时,与火俱伏也。服虔注木“火出而章,必火,火⼊而伏”重火别句。孙毓云:“贾氏旧文无重火字。” 其居火也久矣,历二年。其与不然乎?言必然也。○与,如字,又音预。火出,于夏为三月,谓昏见。于商为四月,于周为五月。夏数得天,得天正。 [疏]注“得天正” ○正义曰:斗柄所指,一岁十二月,分为四时。夏以建寅为正,则斗柄东指为舂,南指为夏,是为得天四时之正也。若殷、周之正,则不得正。 若火作,其四国当之,在宋、卫、陈、郑乎?宋,大辰之虚也,大辰,大火。宋分野。○虚,起居反,下同。分,扶问反。 [疏]“宋大辰之虚” ○正义曰:虚者,旧居之处也。陈为大皞之虚,郑为祝融之虚,卫为颛顼之虚,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,谓之虚可矣。大辰,星名,非人居也,而亦谓之虚者,以天之十二次,地之十二域,大辰为大火之次,是宋之区域,故谓宋为大辰之虚,犹谓晋地为参虚。 陈,大皞之虚也,大皞居陈,木火所自出。郑,祝融之虚也,祝融,⾼辛氏之火正,居郑。皆火房也。房,舍也。星孛天汉,汉,⽔祥也。天汉,⽔也。卫,颛顼之虚也,故为帝丘。卫,今濮 ![]() [疏]“⽔火之牡” ○正义曰:兽曰牝、牡,牡是雄也。 ![]() ![]()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?⽔火所以合也。丙午火,壬子⽔,⽔火合而相薄,⽔少而火多,故⽔不胜火。○薄,本又作搏,音博。 [疏]注“丙午”至“胜火” ○正义曰:丙是火⽇,午是火位。壬是⽔⽇,子是⽔位。故丙午为火,壬子为⽔。⽔火合而相薄,则是夫 ![]() 若火⼊而伏,必以壬午,尚未知今孛星当复随火星俱伏不,故言若。○复,扶又反。 [疏]“若火”至“壬午” ○正义曰:刘炫云:丙子、壬午,虽俱是⽔、火合⽇,但二字之內,先言彊。若火⼊而伏,则连秋至舂历大 ![]() ![]() 不过其见之月。”火见周之五月。郑裨灶言于子产曰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将同⽇火,若我用瓘斝⽟瓒,郑必不火。”瓘,珪也。斝,⽟爵也。瓒,勺也。 ![]() ![]() [疏]注“瓘珪”至“禳火” ○正义曰:瓘是⽟名。此传所云皆是成就之器,故知瓘是珪也。斝是爵名,⽟字在斝、瓒之间,知斝亦以⽟为之,故云“斝,⽟爵也。”《周礼·典瑞》云:“祼圭有瓒”郑司农云:“于圭头为器,可以挹鬯祼祭,谓之瓒。”《国语》谓之鬯瓒。郑玄云:“汉礼,瓒槃大五升,口径八寸,下有槃,口径一尺。”《考工记·⽟人》云:“祼圭尺有二寸,有瓒,以祀庙。”郑玄云:“瓒如槃,其柄用圭,有流前注。”郑玄《诗笺》云:“圭瓒之状,以圭为柄,⻩金为勺,青金为外,朱央中。”是瓒为勺,共祭祀之器也。裨灶 ![]() 子产弗与。以为天灾流行,非禳所息故也,为明年宋卫陈郑灾传。 吴伐楚。 ![]() ![]() [疏]“卜战不吉” ○正义曰: ![]() ○注“穆王曾孙” ○正义曰:依《世本》,穆王生王子扬,扬生尹,尹生令尹匄。 司马子鱼曰:“我得上流,何故不吉?子鱼,公子鲂也。顺江而下,易用胜敌。○鲂音房。易,以豉反。且楚故,司马令⻳,我请改卜,令曰,鲂也以其属死之,楚师继之,尚大克之!”吉。得吉兆。战于长岸。子鱼先死,楚师继之,大败吴师,获其乘舟馀皇。馀皇,舟名。○乘,如字,又绳证反,下同。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,环而堑之,及泉,环,周也。○环,如字,又音患。堑,七 ![]() [疏]注“隧出⼊道” ○正义曰:守舟者虽环而堑之,堑犹不合,有出⼊之路,故満路置火以防吴人也。 吴公子光,光诸樊子阖庐。○阖,户腊反。庐,力居反。请于其众曰:“丧先王之乘舟,岂唯光之罪,众亦有焉。请藉取之,以救死。”藉众之力以取舟。○丧,息浪反。众许之。使长鬛者三人,长鬛,多髭须。与吴人异形状,诈为楚人。○和鬛,力辄反。髭,子斯反。须音须。潜伏于舟侧,曰:“我呼馀皇,则对。”师夜从之。师,吴师也。○呼,呼路反,又如字,下同。三呼,皆迭对。迭,更也。○迭,待结反,又音弟。更音庚。楚人从而杀之。楚师 ![]() 【经】十有八年,舂,王三月,曹伯须卒。(未同盟而赴以名。) 夏,五月,壬午,宋、卫、陈、郑灾。来告,故书。天火曰灾。 [疏]注“来告”至“曰灾”正义曰:传称“皆来告火”知是来告,故书也。《舂秋》书他国之灾,皆是来告而书。《公羊传》曰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灾,何以书?记异也。何异尔?异其同⽇而俱灾。外异不书,此何以书?为天下记异也。”《穀梁》亦云:“其志以同⽇也。”杜因此传有“来告”之文,故显而异之。“天火曰灾”宣十六年传例也。 六月,邾人⼊鄅。鄅国,今琅琊开 ![]() 秋,葬曹平公。 冬,许迁于⽩羽。自叶迁也。畏郑而乐迁,故以自迁为文。○叶,始涉反。 [疏]注“自叶”至“为文” ○正义曰:成十五年许迁于叶。自是以后,许常以叶为都。九年许迁于夷,是自叶迁于夷也。十三年传曰:“楚之灭蔡也,灵王迁许、胡、沈、道、房、申于荆焉。平王即位,既封陈、蔡,而皆复之,礼也。”注云:“荆,荆山也。”灭蔡在十一年,许又从夷迁于荆山。平王复之,复其本国,许又归于叶也。故知此年迁于⽩羽,是其自叶迁也。且传云“叶在楚方城外之蔽”明其 ![]() ![]() 【传】十八年,舂,王二月,乙卯,周⽑得杀⽑伯过(⽑伯过,周大夫。得,过之族。○过,古禾反。)而代之。(代居其位。) [疏]注“代居其位” ○正义曰:⽑氏世有采地,为畿內之国。于时天子微弱,故杀自自代,不能噤之。 苌弘曰:“⽑得必亡,是昆吾稔之⽇也,侈故之以。昆吾,夏伯也。稔, ![]() ![]() [疏]“是昆”至“何待” ○正义曰:是乙卯者,昆吾之君恶 ![]() ○注“昆吾”至“同诛” ○正义曰:《郑语》云:黎为⾼辛氏火正,命之曰祝融。其后八姓,昆吾为夏伯。《楚世家》云:颛顼生称,称生卷章,卷章生黎。黎为⾼辛氏火正。共工氏作 ![]() ![]() 三月,曹平公卒。为下会葬见原伯起本。 夏,五月,火始昏见。火,心星。○见,贤遍反。丙子,风。梓慎曰:“是谓融风,火之始也。东北曰融风。融风,木也。木,火⺟,故曰火之始。 [疏]注“东北”至“之始” ○正义曰:东北曰融风,《易纬》作调风,俱是东北风。一风有二名。东北,木之始,故融风为木也。木是火之⺟,火得风而盛,故融为火之始。 七⽇,其火作乎?”从丙子至壬午七⽇。壬午,⽔火合之⽇,故知当火作。戊寅,风甚。壬午,大甚。 [疏]“戊寅”至“大甚” ○正义曰:甚者,益盛之言也。丙子初风,连⽇不息,至戊寅而风益甚,至壬午而风又大甚。初言融风,是东北风也。盖自丙子至壬午,风不回而稍益盛。传虽主言鲁国之风,彼四国亦当然也。 宋、卫、陈、郑皆火。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,大庭氏,古国名,在鲁城內。鲁于其处作库。⾼显,故登以望气,参近占以审前年之言。○大甚,本或作火甚。处,昌虑反,下祭处同。故登以望气,本或作以望氛气。 [疏]注“大庭”至“之言” ○正义曰:大庭氏,古天子之国名也。先儒旧说皆云,炎帝号神农氏,一曰大庭氏。服虔云:“在⻩帝前。”郑玄《诗谱》云大庭在轩辕之前。亦以大庭为炎帝也。对文则蔵马曰厩,蔵车曰库。《曲礼》云:“在府言府,在库言库。”郑玄云:“府谓宝蔵货贿之处,库谓车马兵甲之处。”又《大学》云:“未有府库,财非其财者”则库亦蔵财货,非独车马甲兵也。古之大庭,尝都于鲁,其虚在鲁城內,鲁于其处作库,而其地⾼显,故梓慎登之以望气。梓慎往年言“其将火”今更望气,参验近占,以审已前年之言信也。梓慎所望,望天气耳,非能望见火也,而何休难云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去鲁,皆数千里,为登⾼以见其火,岂实事哉?”刘炫云:案《左传》不言望火,何以言见其火?玄卿以为孔子登泰山,见吴门之⽩马,离娄睹千里之毫末,梓慎既非常人,何知不见数百里之烟火?孔子在陈,知桓僖灾者,岂复望见之乎?若见火知灾,则人皆知之矣,何所贵乎梓慎,《左氏传》而编记之哉?且四国去鲁,才数百里,而何休云数千里,虽意 ![]() 曰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也。”数⽇,皆来告火。言经所以书。○数,所主反。裨灶曰:“不用吾言,郑又将火。”前年裨灶 ![]() [疏]“将有大祥” ○正义曰:祥者,善恶之徵。《中庸》云:“家国将兴,必有祯祥。”祥则吉祥也。“家国将亡,必有妖孽”孽则凶祥也。则祥是善事,而析里以民动国亡为大祥者,彼对文言耳。《书·序》云:“亳有祥,桑穀共生于朝。”《五行传》云:时有青眚、青祥、⽩眚、⽩祥之类。皆以恶徵为祥。是祥有善有恶,故杜云“祥,变异之气” 民震动,国几亡。吾⾝泯焉,弗良及也。言将先灾死。○泯,面忍反。先,悉荐反。 [疏]“弗良及也” ○正义曰:良是语辞。史传多云“良所未悟”“良有以也”是古今共有此语也。而服虔云:“弗良及也,不能及也。良,能也。”能非良之训,妄言耳。 国迁,其可乎?”子产曰:“虽可,吾不⾜以定迁矣。”子产天灾不可逃,非迁所免,故讬以知不⾜。○知音智。及火,里析死矣,未葬,子产使舆三十人迁其柩。以其常与己言故。○舆音馀。柩,其又反。火作,子产辞晋公子、公孙于东门。晋人新来,未⼊,故辞不使前也。 [疏]注“晋人”至“前也” ○正义曰:下云:“出新客,噤旧客勿出于官”此辞于东门,明是晋人新来,未⼊,故辞之,不使前也。此新来盖聘使也。晋人往因丽姬之难,诅无畜群公子,故文、襄之世,公子皆出在他国。自成公更立公族,国內始有公子,故使之来聘也。自晋適郑,当⼊西门,而辞之东门者,郑城西临洧⽔,其西无门,盖从东门⼊为便,故辞于东门。 使司寇出新客,新来聘者。噤旧客勿出于宮。为其知国情,不 ![]() [疏]注“二子”至“之位” ○正义曰:子宽,游吉之子。《世族谱》子宽与游速浑罕为一人。驷带字子上,六年死矣。此别有子上,非驷带也。《世族谱·杂人》內有子上,无子宽,明子宽与浑罕为一人也。《楚语》说事神之礼云:“使名姓之后,能知牺牲之物,彝器之量,屏摄之位,坛场之所,而心率旧典者,为之宗。”知屏摄是祭祀之位也。郑众云:“摄,摄束茅以为屏蔽”其事或当然。 使公孙登徙大⻳。登,开卜大夫。使祝史徙主礻石于周庙,告于先君。礻石,庙主石函。周庙,厉王庙也。有大灾,故合群主于祖庙,易救护。○礻石音石。函音咸。易,以豉反。 [疏]注“礻石庙”至“救护”正义曰:每庙木主,皆以石函盛之。当祭,则出之。事毕,则纳于函,蔵于庙之北壁之內,所以辟火灾也。文二年传云:“郑祖厉王”故知郑之周庙,是厉王庙也。既有火灾,皆须防守,故合群主,就于祖王庙,易救护也。卫次仲云:“右主八寸,左主七寸,广厚三寸,穿央中,达四方也。”范甯云:“天子主长尺二寸,诸侯主长一尺也。”《⽩虎通》云:“纳之西壁。” 使府人、库人各儆其事。儆,备火也。○儆音景。 [疏]“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” 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:“在府言府,在库言库”皆是蔵财贿之处,故使其人各自儆守以防火也。《周官》有大府、內府、外府、天府、⽟府、泉府,而无掌库之官,盖府库通言,库亦谓之府也。诸侯国异政殊,故府库并言也。 商城公儆司宮,商成公,郑大夫。司宮,巷伯寺人之宮。出旧宮人,寘诸火所不及。旧宮人,先公宮女。○寘,之豉反。司马、司寇列居火道,备非常也。行火所焮。焮,炙也。○焮,许靳反。城下之人,伍列登城。为部伍登城,备奷也。 [疏]“行火”至“登城” ○正义曰:此承司马、司寇之下,亦是二官使之,行火所炙, ![]() 明⽇,使野司寇各保其徵。野司寇,县士也。火之明⽇,四方乃闻灾,故戒保所徵役之人。 [疏]注“野司”至“之人” ○正义曰:传言野司寇,则司寇之官在野。《周礼》司寇属官有县士掌野知野司寇是县士也。郑玄县士注云:“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,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,四百里以外至五百里曰都。都、县、野之地,其邑非王弟子、公卿大夫之采地,则皆公邑也,谓之县,县士掌其狱焉。言掌野者,郊外曰野,大总言之也。狱居近野之县狱,在二百里上;县之狱,在三百里上;都之县狱,在四百里上。”如郑此言,采邑之民有狱,则采地之官长各自断之。若公邑之民有狱,则县士断之。县士,司寇属官,所掌在野,故此传谓之野司寇也。县士职曰:“各掌其县之民数,而听其狱讼。若邦有大役,聚众庶,则各掌其县之噤令。”则诸侯县士亦当然也。县士分在四方,不闻火。火之明⽇,四方乃闻有灾,故戒使各保其所应受所徵役之人,皆令具备,以待上命,虑有所须当徵之。 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,为祭处于国北者,就大 ![]() [疏]“郊人”至“国北” 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乡在郊內,遂在郊外,诸侯亦当然。郊人,当谓郊內乡之人也。祝史,掌祭祀之宮也。使此乡人助祝史除地,在城之北作坛场,为祭处也。就国北者,南为 ![]() ![]() ![]() 禳火于玄冥、回禄,玄冥,⽔神。回禄,火神。○冥,亡丁反。 [疏]注“玄冥”至“火神” ○正义曰:《月令》冬云“其神玄冥”知玄冥⽔神也。《周语》云:“夏之亡也,回禄信于黔隧。”先儒注《左传》及《国语》者,皆云回禄火神,或当有所见也。二十九年传“脩及熙为玄冥”则玄冥祭脩、熙,不知回禄祭何人。楚之先吴回为祝融,或云回禄即吴回也。祭⽔神, ![]() ![]() 祈于四鄘。鄘,城也。城积土, ![]() [疏]“陈许之先亡也” ○正义曰:哀十七年楚灭陈也。定六年“郑游速帅师灭许”其后复立许悼公之孙成,是为元公。其子结元年,获麟之岁也。当战国首为楚所灭。 六月,鄅人藉稻。禹冢莝妘姓国也。其君自出藉稻,盖履行之。○妘音云。 [疏]注“鄅妘”至“行之” ○正义曰:鄅为妘姓,《世本》文也。周之六月,夏之四月,种稻之时,其君自出观行之。藉犹藉蹈,藉,践履之义,故为履行之。服虔云:“藉,耕种于藉田也。” 邾人袭鄅,鄅人将闭门。邾人羊罗摄其首焉。斩得闭门者头。 [疏]“摄其首焉”正义曰:摄训为持也。斩得闭门者首,而持其头。 遂⼊之,尽俘以归。鄅子曰:“余无归矣。”从帑于邾。邾庄公反鄅夫人,而舍其女。为明年宋伐邾起。○俘,芳夫反。帑音奴。 [疏]“而舍其女” ○正义曰:言止舍其女而留之。 秋,葬曹平公。往者见周原伯鲁焉,原伯鲁,周大夫。与之语,不说学。归以语闵子马。闵子马曰:“周其 ![]() ![]() ![]() [疏]“周其”至“亡乎” ○正义曰:周室其将 ![]() ![]() 七月,郑子产为火故,大为社,为,治也。○为,火故,于伪反,下将为蒐同。祓禳于四方,振除火灾,礼也。振,弃也。○祓,芳佛反,徐音废。 [疏]“大为”至“礼也” ○正义曰:祭社有常,而云“大为社”者,此非常祭之月,而为火特祭。盖君臣肃共,礼物备具,大于常祭,故称大也。《周礼·女巫》:“掌祓除衅浴。”祓、禳,皆除凶之祭,遍于四方之神,如《尚书》“咸秩无文”苟可祭者,悉皆祭之,所以振讯除去火灾,礼也。嫌多祭非礼,故礼之。 乃简兵大蒐,将为蒐除。治兵于庙,城內地迫,故除广之。子大叔之庙在道南,其寝在道北,其庭小。庭,蒐场也。○场,直长反。 [疏]“子大”至“道北” ○正义曰:郑简公之卒,将为葬除,亦 ![]() 过期三⽇,处小不得一时毕。○处,昌虑反。 [疏]“过期三⽇” ○正义曰:此量其庭之大小而豫计之。以庭小之故,当过期三⽇, ![]() 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,曰:“子产过女而命速除,乃毁于而乡。而,女也。毁女所乡。○女音汝,注同。乡,许亮反,本又作向,注同。子产朝,朝君。过而怒之,怒不毁。除者南毁。子产及冲,使从者止之曰:“毁于北方。”言子产仁,不忍毁人庙。○冲,昌容反。从,才用反。火之作也,子产授兵登陴。子大叔曰:“晋无乃讨乎!”辞晋公子、公孙而授兵,似若叛晋。○陴,婢支反。子产曰:“吾闻之,小国忘守则危,况有灾乎!国之不可小,有备故也。”既,晋之边吏让郑曰:“郑国有灾,晋君大夫不敢宁居,卜筮走望,不爱牲⽟。郑之有灾,寡君之忧也。今执事扌间然授兵登陴,扌间然,劲忿貌。○守,手又反,一音如字。扌间,遐板反。劲,吉政反。 [疏]“卜筮”至“牲⽟” ○正义曰:言为郑卜筮,何故有灾,宜祷何神,奔走而望祭之。祭山川,故为望也。庄二十五年传云:“天灾有弊无牲”而云“不爱牲⽟”者,天之见异,非求人饮食。随时告请,则有币无牲。若祭求弭灾者,则当有牲。《云汉》之诗,美宣王为旱祷神,云:“靡爱斯牲,圭璧既卒”亦是用牲⽟也。 ○注“扌间然劲忿貌” ○正义曰:服虔云:“扌间然,猛貌也。”《方言》云:“扌间,猛也。晋、魏之间曰扌间。”杜言劲忿貌,亦是猛也。但述晋人责郑之意,故以劲忿解之。 将以谁罪?边人恐惧,不敢不告。”子产对曰:“若吾子之言,敝邑之灾,君之忧也。敝邑失政,天降之灾,又惧谗慝之间谋之,以启贪人,荐为敝邑不利,荐,重也。○恐,丘勇反。慝,他得反。间,间厕之间。荐,在遍反。重,直用反,下文同。 [疏]“将以谁罪” ○正义曰:将以谁为罪,而 ![]() ![]() 以重君之忧。幸而不亡,犹可说也。说,解也。不幸而亡,君虽忧之,亦无及也。郑有他竟,望走在晋。言郑虽与他国为竟,每瞻望晋归赴之。○竟音境。 [疏]“望走在晋” ○正义曰:其所瞻望奔走而归之者,唯在晋耳。 既事晋矣,其敢有二心?”传言子产有备。 [疏]注“传言子产有备” ○正义曰:国有火灾,惧被人袭,登陴迁守,是有备也。 楚左尹王子胜言于楚子曰:“许于郑,仇敌也,而居楚地,以不礼于郑。十三年,平王复迁邑,许自夷迁居叶,恃楚而不事郑。 [疏]“而居楚地” ○正义曰:当时许都于叶。《释例·土地名》叶在楚界。许本 ![]() ○正义曰:案十三年云:“楚师之灭蔡也,灵王迁许、胡、沈、道、房、申于荆”则许从夷迁向荆也。平王复之,当从荆却向夷,自夷向叶。注不言自荆还叶者,盖以许迁于夷见经,故据以为言,其实自荆迁也。 晋、郑方睦,郑若伐许,而晋助之,楚丧地矣。君盍迁许?许不专于楚,自以旧国,不专心事楚。○丧,息浪反。盍,户腊反。 [疏]注“自以”至“事楚” ○正义曰:刘炫云:当时许之于楚,更无异望。非敢恃旧国不事楚,当以畏郑之故,外设备御,不得专心事楚耳。今杜必以为“旧国不专心事楚”者,以此传许谓郑人云“余旧国”许畏于郑,尚以旧国不肯事郑,明以旧国亦不专心事楚。刘以为畏郑,不专心事楚,苟背传文而规杜氏,非也。 郑方有令政,许曰‘余旧国也’,许先郑封。○先,悉荐反。郑曰‘余俘邑也’,隐十一年,郑灭许而复存之,故曰我俘邑。○复,扶又反。叶在楚国,方城外之蔽也。为方城外之蔽障。○障,章亮反。土不可易,易,轻也。○易,以豉反。国不可小,谓郑。许不可俘,雠不可启。君其图之!”楚子说。○说音悦。冬,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,实⽩羽。于传时⽩羽改为析。○析,星历反。 【经】十有九年,舂,宋公伐邾。(为鄅。○为,于伪反。) 夏,五月,戊辰,许世子止弑其君买。加弑者,责止不舍物药。○弑音试。舍音舍。 [疏]注“加弑”至“物药” ○正义曰:案传许君饮止之药而卒耳,实非止弑也。言“书曰‘弑其君’”则仲尼新意书弑也。实非弑而加弑者,责止事⽗不舍其物药。言药当信医,不须已自为也。《释例》曰:“医非三世,不服其药,古之慎戒也。人子之孝,当尽心尝祷而已,物药之齐,非所习也。许止⾝为国嗣,国非无医,而轻果进药,故罪同于弑。虽原其本心,而《舂秋》不赦其罪,盖为教之远防也。” 己卯,地震。无传。 秋,齐⾼发帅师伐莒。 冬,葬许悼公。无传。 【传】十九年,舂,楚工尹⾚迁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楚子之在蔡也,盖为大夫时往聘蔡。 [疏]注“盖为”至“聘蔡” ○正义曰:贾逵云:楚子在蔡为蔡公时也。杜以楚子十一年为蔡公,十三年而即位。若在蔡生子,唯一二岁耳,未堪立师傅也。至今七年,未得云“建可室矣”故疑为大夫时聘蔡也。 郹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鄅夫人,宋向戌之女也,故向宁请师。宁,向戌子也,请于宋公伐邾。○向,伤亮反。戌音恤。二月,宋公伐邾,围蟲。三月,取之。蟲,邾邑。不书围取,不以告。○蟲,直中反。 [疏]注“蟲邾”至“以告” ○正义曰:隐四年“莒人伐杞,取牟娄”僖二十三年“齐侯伐宋围缗”伐国而围邑取邑皆书于经,知此不书围取,不以告也。 乃尽归鄅俘。 夏,许悼公疟。五月,戊辰,饮大子止之药,卒。止独进药,不由医。○疟,鱼略反,病也。 [疏]注“止独”至“由医” ○正义曰:言饮大子止之药,专以止为药主,是止独进药,不由医也。 大子奔晋。书曰:“弑其君。”君子曰:“尽心力以事君,舍物药可也。”物药有毒,当由医,非凡人所知。讥止不舍物药,所以加弑君之名。○舍音舍,下注舍子同。 [疏]“君子”至“可也” ○正义曰:此君子论止之罪也。言为人臣子,尽心尽力以事君⽗,如《礼记》文王世子之为,即自⾜矣。如此则舍去物药,己不⼲知,于礼可也。此许世子不舍物药,致令君死,是违人子之道,故《舂秋》书其弑君,解经书弑君之意也。 邾人、郳人、徐人会宋公。乙亥,同盟于蟲。终宋公伐邾事。○郳,五兮反。楚子为舟师以伐濮。濮,南夷也。○濮音卜。 [疏]“楚子”至“伐濮” ○正义曰:费无极因此生意,令王收南方,使大子居城⽗,举此为发端。 费无极言于楚子曰:“晋之伯也,迩于诸夏,而楚辟陋,故弗能与争。若大城城⽗,而寘大子焉,城⽗,今襄城城⽗县。○伯音霸,又如字。夏,户雅反。辟,四亦反。⽗音甫。寘,之豉反。以通北方,王收南方,是得天下也。”王说,从之。故太子建居于城⽗。令尹子瑕聘于秦,拜夫人也。为明年谮大子张本。故以为夫人,遣谢秦。○说音悦。 秋,齐⾼发帅师伐莒。莒不事齐故。莒子奔纪鄣。纪鄣,莒邑也。东海赣榆县东北有纪城。○鄣音章。赣,古弄反,如淳音耿弇。榆音俞。使孙书伐之。孙书,陈无宇之子子占也。初,莒有妇人,莒子杀其夫,已为嫠妇。寡妇为嫠。○嫠,力之反,本又作釐。及老,讬于纪鄣,纺焉以度而去之。因纺纑,连所纺,以度城而蔵之,以待外攻者, ![]() [疏]“及老”至“去之” ○正义曰:纺谓纺⿇作纑也。此妇人以⿇纑度城⾼下,令长与城等,而去蔵之。去即蔵也。字书去作弆,羌莒反,谓掌物也。今关西仍呼为弆。东人轻言为去,音莒。刘炫云:纺谓纺⿇作纑为布。作纑之法,有小绳纪其升缕。纑既为布,绳无所用。妇人不肯弃之,积而留之,以此小绳度城而去之。 ○注“因纺”至“报雠”正义曰:连所纺者,谓连所纺之纑以为绳,故下云投绳城外。或解以连纪纑之绳。然纪纑之绳,其物细小而短,何可以度城?妇人意 ![]() 及师至,则投诸外。投绳城外,随之而出。 [疏]注“投绳”至“而出” ○正义曰:传言投诸外者,当是系绳城上,而投其所垂于外,妇人则随之而出。刘炫云:唯投绳城外,妇人不出。今知不然者,妇人既讬于纪鄣,则是爱惜⾝命。若投绳不去,⾝则 ![]() 或献诸子占。子占使师夜縋而登。缘绳登城。○縋,直伪反。登者六十人,縋绝,师鼓噪。城上之人亦噪。莒共公惧,启西门而出。七月,丙子,齐师⼊纪。传言怨不在大。○噪,素报反。城上之人亦噪,一本作上之人亦噪。共音恭。 [疏]“⼊纪” ○正义曰:此纪即上纪鄣也。《释例·土地名》于莒地有纪鄣、纪二名。东海赣榆县东北有纪城。 是岁也,郑驷偃卒。子游娶于晋大夫,生丝,弱。子游,驷偃也。弱,幼少。○少,诗照反。其⽗兄立子瑕。子瑕,子游叔⽗驷乞。 [疏]注“子瑕子游叔⽗” ○正义曰:案《世本》,子游、子瑕并公孙夏之子。杜云叔⽗,未详。 子产憎其为人也,憎子瑕。且以为不顺,舍子立叔,不顺礼也。弗许,亦弗止。许之为违礼,止之为违众,故中立。驷氏耸。耸,惧也。○耸,息勇反。 [疏]注“耸惧也” 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竦,惧也。”竦与耸音义同。 他⽇,丝以告其舅。冬,晋人使以币如郑,问驷乞之立故。驷氏惧,驷乞 ![]() [疏]注“大死”至“曰昏”正义曰:此皆贾逵言也。《周礼·大司乐》云:大札令弛县,郑玄云:“札疫疠也。”是札,大疫死也。《尔雅》云“瘥,病也”以此说死事,而与札相对,故解为小疫也。成二年传说郑灵公早死云“夭子蛮”是夭为少死也。《尚书》六极,一曰凶短折。孔安国云:“短未六十,折未三十。”是短折为早死之名,故为夭也。子生三月,⽗名之。未名之曰昏,谓未三月而死也。未名不得为臣,总说诸死,连言之耳。 今又丧我先大夫偃,其子幼弱,其一二⽗兄惧队宗主,私族于谋而立长亲。于私族之谋,宜立亲之长者。○丧,息亮反。队,直类反。长,丁丈反,注同。 [疏]“惧队宗主” ○正义曰:大夫继世,为一宗之主,恐队失之也。服虔云:祐石主蔵于宗庙,故曰宗主。少牢馈食大夫礼也。大夫无主,何所队乎? 寡君与其二三老曰:‘抑天实剥 ![]() ![]() ![]() [疏]“二三老” ○正义曰:二三老者,郑之卿大夫也。服虔云:二三老,驷偃家臣。上言“私族于谋而立长亲”岂得家臣不知也? 谚曰:‘无过 ![]() ![]() ![]() 楚人城州来。沈尹戌曰:“楚人必败。十三年,吴县州来,今就城而取之。戌,庄王曾孙叶公诸梁⽗也。○戌音恤。叶,始涉反。昔吴灭州来,在十三年。子旗请伐之。王曰:‘吾未抚吾民。’今亦如之,而城州来以挑吴,能无败乎?”侍者曰:“王施舍不倦,息民五年,可谓抚之矣。”戌曰:“吾闻抚民者,节用于內,而树德于外,民乐其 ![]() [疏]“息民五年” ○正义曰:平王以十三年五月始即位,其年兵 ![]() ![]() ![]() 忘寝与食,非抚之也。”传言平王所以不能霸。 郑大⽔,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。时门,郑城门也。洧⽔出荧 ![]() [疏]“禜焉” ○正义曰:禜,祭名。元年传曰:“山川之神,则⽔旱疠疫之不时,于是乎禜之。” 龙斗,我独何觌焉?禳之,则彼其室也。渊,龙之室。吾无求于龙,龙亦无求于我。”乃止也。传言子产之知。○知音智。 [疏]“禳之”至“止也” ○正义曰:言禳之,则彼渊是其室也。其室既近,禳之不难。但吾无求于龙,龙亦无求于我,乃止也。言其不复祭。 令尹子瑕言蹶由于楚子,蹶由,吴王弟。五年,灵王执以归。○蹶,九卫反。曰:“彼何罪?谚所谓‘室于怒,市于⾊’者,楚之谓矣。言灵王怒吴子,而执其弟,犹人忿于室家,而作⾊于市人。 [疏]“室于怒市于⾊” ○正义曰:室內于自家相瞋怒,市于他人作⾊忿。 舍前之忿可也。”乃归蹶由。言楚子能用善言。○舍音舍,又音赦。 n6Zww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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